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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四分所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的通知

日期:2018年05月02日 00:00 作者: 关注:

全校师生员工: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四分所将于本周五(5月4日)上午10点至12点在我校综合行政楼西侧为我校师生员工办理驾驶人业务、机动车业务及其他业务,请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教职员工按时前往办理。现将办理相关业务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通知如下:一、驾驶人业务

1.补驾驶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两张。

2.期满换驾驶证:驾驶证到期日前90日之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照两张,有效的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证(如已遗失,需写遗失声明)。

3.提交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4.信息变更: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如变更地址则需要一寸白底彩照两张。

5.注销驾驶证:身份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一张。

6.互联网用户面签注册:身份证,本人到场照相。

二、机动车业务

1.核发免检标志:5座以下6年内免检测的小型汽车(最早可提前三个月,含当月)需提供行驶证,有效的交强险副本,交通违法处理完毕。

2.补机动车号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

三、其他业务

1.驾驶人体检:需要交五十元体检费,现场照相的,需要二十元照相费。

2.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被处理驾驶人到场。

保卫处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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