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中研路1177号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中研路1177号,拆除电锅炉房内现有换热站,在现有炉房内建设1台4t/h 天然气蒸汽锅炉,提供精制工序生产用蒸汽;改建后厂区内现有电锅炉仅提供生活用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废水,锅炉废水、锅炉冷凝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排入园区管网。
(2)废气
本项目废气由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产生,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8m高12#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回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