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时间:2023年7月10日
更正公告时间:2023年7月10日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中 二、评审标准 服务(技术)部分中2、空气源热泵机组中“ ② 空气能机组采用SUS304不锈钢外壳,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更正为:“②空气
能机组采用不锈钢材质得2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重庆三峡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0日
上一条:重庆三峡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结果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本科生招生咨询:023-58102264 就业联系:023-58107781 sxxyjyb@126.com
研究生招生咨询:023-58105711
版权所有 ?2021-2023 重庆三峡学院版权所有 渝ICP备050010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