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校内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开学以来,我校百安校区内出现大量摩托车(电动车),严重影响了校园的正常交通秩序,对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鉴于摩托车(电动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且百安校区校园内坡陡、弯急、地势起伏大、道路狭窄、人员密集、大型基建工程相继开工建设等实际情况,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保证校内的交通安全。经雷速体育app下载与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交巡警大队商定,决定从2018年5月21日起联合进行专项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20日)
1.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请学生在此期间对自己所拥有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处理。
2.请教职工凭相关合法手续到保卫处何梦兮科长处进行摩托车(电动车)登记,领取相应的校内通行证件。
3.请在校内务工的临聘员工到雷速体育app下载计财处缴纳校内通行证工本费50元(此费用在临聘员工将校内通行证件交回保卫处后退还),凭计财处相关票据和合法手续到保卫处何梦兮科长处进行摩托车(电动车)登记,领取相应的校内通行证件。
二、专项整治阶段
1.对2018年5月21日后还在校内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学生进行查处,没收摩托车(电动车)不再归还,并按《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
2.对无证驾驶的,由公安交巡警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按《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未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收缴。
特此通知。
重庆三峡学院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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